莆十中[2021]第028號
莆田第十中學 2021年教師職稱競聘上崗實施方案 根據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印發〈福建省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閩人社文〔2016〕142號)、《秀嶼區教育系統新一輪崗位設置和聘用工作方案》(莆秀教〔2021〕188號)和《關于做好2021年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莆教人[2021]81號)精神,本著民主、公平、公開、競爭、擇優,鼓勵優秀人才、充分調動廣大教師積極性的原則,制定我校一級教師、高級教師職稱競聘上崗實施細則。 一、競聘上崗對象 符合申報中學一級、高級教師評審條件的在編在崗專業技術人員。 二、競聘上崗條件 競聘人員應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能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遵守憲法和法律,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自覺遵守中小學各項規章制度和規范。符合申報中學一級教師(高級教師)評審條件,具有履行相應職責的業務知識和實際工作能力。 凡出現《福建省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考核辦法(試行)》關于師德“一票否決”20種情形之一的,取消當年競聘上崗資格。 三、競聘上崗方式(競聘對象量化總分量分辦法) ①年限分:任現職稱(指已評職稱)自批準之月起每月按0.1分算(已聘用的自聘用起每月加0.1分),未滿1月不得分,計算時間截止2021年8月。 ②教齡分:每月按0.1分算,計算時間截止2021年8月。 ③學歷分:研究生14分,本科12分,大專10分,其他學歷8分。 說明:非第一學歷的以學歷更改表為依據。 ④年度考核分
A、正常情況
B、調動人員計分辦法 外校調入教師在原校任職相關學年度的考核分按原??己说梅置伪壤?,換算為現所在學校名次比例,對應得分作為相關年度考核分數。 備注: ①量化分值相同情況處理辦法 若量分結果相同,以教齡長短確定競聘先后。 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競聘: A.受黨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人員,或聘期內受黨政紀處分在崗位設置中未受影響的。 B.近三年未能完成相關文件規定的教學工作量。 C.近三年中有一次年度考核為不合格、不定等次或未參加考核的人員。 D.借用到教育系統以外單位、非公派脫產進修等脫離專業技術崗位的人員。 E.近三年(18-19,19-20,20-21學年)年度考核得分總評排名比率平均未達前70%。 四、競聘上崗程序 (一)成立小組。成立教師職稱競聘推薦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工作領導小組人數為10—15人,挑選專業技術水平高、工作責任心強、辦事公正的人員擔任成員,教師代表不得少于三分之一。 (二)公布職數。在校務公開欄和學校網站上公布擬聘職稱名稱、空余職數等。 (三)個人申請。競聘人員提出申請,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交相關競聘材料,并在年段或工作領導小組范圍內述職。 (四)審查量化。教師職稱競聘推薦工作領導小組對競聘人員資格和條件進行客觀、公正的審查和量化評價,逐項評出分數并核對無誤后上墻公示,封存材料備查。 (五)確定人選。領導小組根據量化總分考核結果,從高分到低分,按空余職數確定職稱擬晉升人選,經校務會議研究后,在學校內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者,由學校匯總,并按莆教人[2021]81號文件要求整理材料,推薦上報評審。 實施中的具體事宜或存在爭議由校務會及當年度職稱競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莆田第十中學 2021年10月
附: 1.莆田第十中學教師職稱競聘上崗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林光亮(校長) 常務副組長:宋慶清(副校長) 副組長: 林朝暉(副校長)、卓文達(副校長)、翁建梁(工會主席) 成 員:陳偉海(辦公室副主任) 鄭建慶(政教處主任) 陳 強(教務處主任) 林碧山(高二年段長) 黃啟賢(高三年段長) 余志勇(語文組組長) 許月珠(數學組組長) 吳金元(英語組組長) 林亞仁(政治組組長) 陳俊英(物理組組長) 下設辦公室: 主 任:陳偉海(兼) 成 員:施清霞 2.2021年莆田第十中學擬晉升高級教師職稱競聘上崗人員量化總分表 3.2021年莆田第十中學擬晉升一級教師職稱競聘上崗人員量化總分表 |